当“大数据”遇上环保,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近日雪迪龙公开发行5.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拟投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和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此前,雪迪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以未减持宣布终止,原计划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3064%。
敖小强先生表示,环境监测行业将迎来成长期,VOCs监测和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都是新的利润增长点。如此看好环境监测行业,也不是无缘无故的。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其实就是将生态环境监测与时下热门的“大数据”结合,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民化。
将“大数据”融入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监测就不仅仅只是提供表示空气水质质量好坏的数据,还能够根据“大数据”的变化进行分析,提升生态环境综合的预警能力及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水平。
以贵阳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为例,据介绍乌当区试点采用“网格化布点+多元数据融合+时空数据分析”模式,对全区域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基础环境质量信息进行全面、连续、有效记录,在实现各类生态数据大融合的前提下,构建生态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
网格化监测的实现,让每一个监测点都可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数据可迅速定位,然后结合大数据分析功能,利用数据库里关于乌当区所有餐厅、工厂、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数据信息,追溯污染源头。最终,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将自动将指令发至责任区域的网格管理员手机上,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处理污染事件,使区域内环境恢复正常。
2016年,环保部发布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未来环境质量要用数据管理、决策和服务,这也是未来监测行业的大势所趋。在前不久贵州省在对外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中,就提出要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测网络。因此,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测网络市场前景可期。
VOCs监测
近来,研究表明控制VOCs的排放是治理雾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手段之一,因此VOCs逐渐被大众关注。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首次把纳入VOCs约束性指标,环保部还颁布了一系列VOCs监测标准和治理方案,其中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要求在线监测。
我国城市中的VOCs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电子、喷漆、皮革、印刷等工业企业的固定污染源,大约占人为排放总量的55.5%。因此,控制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排放的前提是对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科学准确的监测和评估。
目前,我国VOCs连续自动监测设备还在研制阶段,大都依赖国外进口设备。雪迪龙作为国内知名环境监测公司,VOCs监测业务有望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自然不会放过此机遇。
近年来,我国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政策层出不穷,以下为简要整理。
2017年5月12日,环境保护部印发《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7年7月1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并印发了《2017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2017年8月21日,环保部印发《京津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首次提出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
2017年9月5日,环保部印发关于征求《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技术指南意见的函。》
2017年9月14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2017年11月2日,环保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17年11月21日,我国首个《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