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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海南夯实制度基石

2018 . 01 . 15

  对于海南而言,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终止符。
 
  近年来,海南省持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以系列决策与举措,为生态环境保护积蓄能量。
 
  改革探路
 
  划守生态保护红线
 
  “目前,我们正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最新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校核优化,报批后发布实施,确保海南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既符合国家‘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的总体要求,也满足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需要。”日前,省规划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最新动态”。
 
  生态保护红线是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红线亦是“高压线”。
 
  作为“探路者”,海南省在划定生态红线的同时,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立法保护、管理目录、绩效考核、生态补偿和监管平台“4+1”制度创新,以人大立法形式发布实施《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确保红线管理有法可依,让生态保护红线不但要“划得定”,更要“守得住”。
 
  据介绍,此次对生态保护红线校核优化工作,将在保证2016年9月省政府已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比例不变和空间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区体系与空间分布等方面进行完善,按要求将在2018年年底前,与其他省份同期完成划定工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筑牢根本
 
  推动环境治理水平现代化
 
  去年4月,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领到了期待已久的证书——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领取首张排污许可证,是激励也是鞭策,我们将更加积极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华能海口电厂法定代表人符和万说。
 
  实际上,除了在排污许可证及其管理等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以外,海南省也不断深入推进相关法规修订,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根本。
 
  去年7月21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对海南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是《条例》时隔5年后的再次修改。
 
  这些举措,都旨在进一步用制度性安排巩固生态立省建设成果,促进全省上下转变发展理念、转换发展动力、转型发展方式,推动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结合现实
 
  紧跟发展 强化环境管理
 
  一个月前,海口海环院环评有限公司等6家环评机构,因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较差等问题,被“黄牌”警告并处罚通报。
 
  这并不是海南省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首次被罚。去年7月,已有3家环评机构因环评报告质量差而吃“黄牌”,被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作为环境把关的第一道关口,环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此海南省再“升级”环评管理——制定出台新规,对存在违规等行为的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实行惩戒红黄牌制度,累计两次红牌,则终身被禁止在海南从事环评业务。
 
  “升级”环评管理,只是海南省结合实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部分。
 
  近日,随着《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环境管理的“与时俱进”,还体现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上下了功夫。
 
  “我们已经制定了有关方案,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资源,连成一张‘网’,更好地对环境变化进行监管。”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大气、水、声环境、土壤、辐射、生态等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从而实现各类监测数据的互联共享,形成环境监测无处不在的“电子眼”,为生态环境管理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