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碎片化加强管理职权 “大”环保迎来生态环境部
3月13日上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亮相。在此轮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内容引人关注。根据方案,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组建生态环境部的目的则是为了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管理职能的加强首先体现在规划方面。根据方案,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相对应地,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此次改革后,上述职能将统一整合进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另外,根据《方案》,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如此一来,不仅对不同的空间进行统一管理,而且把行政管理的碎片化进行集中统一。业内认为,这是绿色发展和世界引领的“中国方案”。生态环境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可以预见,生态环保部的生态保护监督功能也没有削弱,依然能从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制约。而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后,首先要明确这个资源的所有权,究竟是谁的。
管理职能的加强还体现在确权。此前,大气、水以及土壤的污染防治,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领导和监管。此前,大气、水以及土壤的污染防治,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领导和监管,本轮机构改革中,将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污染防治职责整合在一起,环保部门的污染防治职责得到空前加强,以后追究责任不会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责任”的现象。同时,近年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也是监督方式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环保部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至1974年10月。其最初职责是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实际上,在国务院诸多部门变革调整中,环境保护部尤其值得关注从成立到发展完善的十年时间,2008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期间,环保部已历经6次改革。
专家表示,此轮改革中,环保部门的污染防治职责得到了空前加强,也有利于打赢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战役之一——污染防治攻坚战。与此同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因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需系统治理、整体施策、一体化管理。而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的生态文明观,设置机构、配置权能,可以说是“大赢家”。不过这涉及多个部委之间相关职能的横向整合,仍需要时间进一步协调和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