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南、北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无害化转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南、北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无害化转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南、北区)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无害化转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危险废物治理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8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第三条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感染性废物,特征为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为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函(2017){1656号文}》第三条规定:医疗污泥应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废物类别为HWO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为841-001-01感染性废物。 根据成城发[2010】92号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市特种垃圾焚烧场关闭后必须将医疗废物统一交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运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等经营活动。”由此,市域内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污泥应按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式,目前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只有成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能满足要求,同时按照《成都市医废处置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要求规定成都市仅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能够承接本业务。故我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29号泰丰国际广场2903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联系电话: 1736019388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17360193887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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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