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
(2016年7月28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研究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握推进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绿色是生命的象征、是大自然的底色、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推进绿色发展,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鲜明提出绿色发展理念,绘就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不动摇,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在推进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上取得了重要成效。但是,我省生态环境状况仍面临严峻形势,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生态脆弱,自然灾害频发,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节能减排降碳任务艰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全社会生态、环保、节约意识还不够强,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历史任务。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是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的时代要求,是满足全省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担当,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使命。必须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对脚下这片土地负责、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贯彻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推进绿色发展融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空间体系、产业体系、城乡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
绿色发展理念,核心是重构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进共荣共发展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以及价值观念的总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不可分割、不可相互替代的整体,必须一体坚持、一体贯彻,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做到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推进绿色发展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科技创新为重点推动全面创新,以绿色发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
——坚持发挥优势、做强产业。抓住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把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优势,实现绿色富省、绿色惠民。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合作。着力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主动顺应和融入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大势,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环境。
——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家园。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
——发展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全省五大经济区、四大城市群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基本形成,重要流域成为全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区。城乡建设空间体系更加平衡适宜,生活空间和生态用地明显增加,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优化提升。
——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2%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国土绿化覆盖率达到7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城市绿地率达到38%,土地荒漠化、湿地退化和水土流失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更加显著,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
——经济绿色化程度大幅提高。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生态旅游竞争优势明显增强。重点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
——城乡生活环境显著优化。城乡规划更加符合绿色发展要求,城镇和乡村建设充分体现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色和绿色生态,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更加优美。
——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进展,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成为社会风尚。
二、构建绿色发展空间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四)完善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加快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和川西北五大经济区建设,塑造主体功能约束有效、资源环境可承载、发展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特别是成都、天府新区领先发展,突出创新驱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培育新兴增长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打造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先导区、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和内陆开放前沿区。加快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页岩气开发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建设长江经济带(上游)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培育壮大川东北经济区,依托天然气、农产品等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推动攀西经济区加强战略资源开发,建设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推动川西北生态经济区走依托生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之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编制我省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规划,贯彻执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要求,形成生态优美、交通通畅、经济协调、市场统一、机制科学的长江上游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规划实施一批沿江重大生态修复项目,推动流域协同治理,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正确处理江岸水陆关系、干流支流关系和上下游关系,优化沿江城市和产业布局,优先发展低污染、高效益替代产业,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支持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建设衔接高效、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动上下游地区互动协调发展。
(五)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各地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重点开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农产品主产区以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突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和提供生态产品。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特殊区域,严格依法禁止开发。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加快形成以“一轴三带、四群一区”为主体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构建以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五大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构建以川西北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四大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以长江、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沱江及其主要支流雅砻江、涪江、渠江八大流域水土保持带为骨架,以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典型生态系统为重要组成的“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六)实行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健全差别化的规划引导、财政扶持、产业布局、土地整理、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考核评估等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区域发展特色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的良好态势。全面落实《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取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的考核,增加绿色发展相关指标的考核。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以“飞地”园区形式在区域外发展工业,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推进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生态扶贫,实施生态环境休养和修复工程,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开展生态脆弱敏感地区移民搬迁,加快脱贫奔康进程。
(七)强化国土空间治理。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建立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空间治理体系。加强省级空间规划研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市县“多规合一”,探索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分析评价,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
(八)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实施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和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不同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实行动态评估退出制度,建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企业有序退出机制。
三、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川是长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必须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为重点,全面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保护长江母亲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九)扎实推进造林增绿。以川滇、秦巴、大小凉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加快实现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全覆盖。实施环成都平原生态带建设工程,连片营造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生态景观林、特色经果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在干流和重要支流建设一批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景观带。以88个贫困县为重点,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快盆地中部丘陵区攻坚造林,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湖库周边和消落带、河渠沿线绿化。支持利用工矿废弃地、污染土地和其他不适宜耕作土地造林。积极营造碳汇林、血防林、风景林和国防林。探索建立省级绿化公益基金,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开展造林信贷担保业务。
大力推进身边增绿。全面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及其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重点打造旅游线路、进出通道、互通立交、机场、车站、港口等区域绿化景观,加快建设多彩通道。实施森林进城围城,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活动,建设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森林城市群。推进城区见缝插绿、立体增绿,新建城区要留足生态用地并同步绿化。县城以上城区或城郊,原则上应建立供市民休闲游憩的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加强村社进出道路、集中居住点、房前屋后、休闲地绿化。
坚持适地适树,强化造林绿化种苗保障,大力推广使用良种,严禁“一夜成林”“乱引滥繁”和盲目跟风改换树种。
(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建立国有天然林总量管控制度,完善集体林公共管护制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全面落实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监测体系。推进森林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规范改造低产低效林,有序改造退化防护林,推进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加强森林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采伐制度。以乡土大径级材和珍贵用材为主体,加快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强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十一)推进江河湿地修复治理。发挥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功能,全面保护所有自然湿地,开发提升人工湿地生态功能。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重点保护和建设若尔盖湿地、石渠湿地、盐源泸沽湖、西昌邛海、遂宁观音湖、眉山东坡湖、雅安汉源湖、泸州长江湿地公园等一批示范基地。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
完善湿地保护网络,依托河流、湖泊、沼泽滩涂、库塘等湿地资源,划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绿线保护范围,生态功能突出的典型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积极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探索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
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实施江河流域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连通江河湖库水系,维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加强长江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原则上禁止新建中小河流引水式水电站,积极修复遭受严重破坏河流的自然生态。实施水库、湖泊“清水工程”。树立生态修复增水意识,强化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水源地保护,维护江河生态健康。保护都江堰灌区耕地、森林和水质水量。
(十二)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健全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开展若尔盖等国家草原公园建设试点。
实施退牧还草、草原鼠虫害防治等重点工程,加强退化草原、鼠荒地治理,开展休牧、划区轮牧围栏、退化草地改良、人工饲草地、牲畜棚圈等建设,有效遏制草原退化。完善草场承包经营制度。
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合理发展草食畜牧业。科学推进人工饲草地建设,加强退化草地人工改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支持高原藏区牧区与农区互动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发展水平。
(十三)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理。实施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加强科技攻关和治理模式创新,有效遏制川西藏区土地沙化趋势。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转变沙区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发展生态产业。加强凉山、宜宾、泸州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林草植被盖度。以金沙江、岷江—大渡河、赤水河干热干旱河谷为重点,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试点。
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责任机制,同步推进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加强矿区废弃地、尾矿坝生态治理。增强灾害预警能力,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的综合治理、对生态脆弱区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有序推进灾区生态修复。
(十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工程,推进濒危动物栖息地、基因交流走廊带保护修复和野化放归基地建设。加强珍稀植物拯救性保护,建立极小种群植物园和物种基因保存库。
强化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禁异地放生。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稳定和增加自然保护地面积,在长江干流、金沙江及长江一级支流等重要生态区域划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加快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以保护大熊猫野生种群和栖息地为核心,以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管护资源有效整合,努力把大熊猫国家公园建成全球最为著名、最具影响的保护特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生态系统的国家公园。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
四、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的,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十五)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立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财政激励机制,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尚未达标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已达标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优化。
实施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工程。加快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化工、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实施抑制城市扬尘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城市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实施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工程。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稳步推进“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在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推行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实施治理机动车船污染工程。实行“路、油、车”协同管理,加强对重污染车辆的路面通行管控,提升燃油品质,加速淘汰黄标车和重污染老旧车船,严格实行机动车绿标管理。
实施控制秸秆焚烧工程。划定并严格监管秸秆禁烧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污染物为主攻方向,以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000万吨/日,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工程。加强水质超标控制单元的流域污染防治,制定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最严格水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府河、南河、釜溪河、思蒙河等严重污染水体实行挂牌整治。对安宁河流域等矿冶资源集中开发地区实施水体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加强严重污染水体江河湖库调度管理,保障下游河流生态用水需求。
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加强达标水质的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与水环境管理,重点保护嘉陵江、青衣江、紫坪铺水库、泸沽湖等重点生态功能水体,在江河源头区、水资源涵养区、水环境敏感区全面清理拆除排污工矿企业,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保持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确保水质稳中趋好。
实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城市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施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达标行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实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程。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和设施,加强市(州)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实行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公布制度。
(十七)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到2020年,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